贵州望谟县以“积德榜”为载体 大力培树身边典型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把“积德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结合本地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县范围广泛推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学典型、做典型的浓厚氛围,使凡人善举更加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广泛覆盖,内容丰富。望谟县把设立“积德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评选的必要条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县直单位都要设立“积德榜”。各单位在按照设立“积德榜”具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创新“积德榜”的展示形式。望谟县文明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中设立专门的“积德榜”宣传栏,把望谟县历届“道德模范”的风采和事迹都展示在“积德榜”上,使广大市民深受教育。各单位、村(社区)都结合实际,有选择性的选取获得国家级、省级、县级或本单位评选出的各类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进行“上榜”宣传。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接地气的表现形式,吸引了广大村民驻足观看,争相传颂,扩大了“积德榜”影响力。
因地制宜,贴近生活。各单位对上榜典型人物事迹进行严格把关,一方面要求事迹突出、示范性强,另一方面要求以群众熟知的身边的先进典型为主,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行政村(社区)设立“积德榜”以本村(社区)的先进典型为主,如评选出的“好婆婆”、“好儿媳”、“好邻居”、致富能手等;乡镇(街道)设立“积德榜”以辖区内的先进典型为主,如社会爱心人士、学雷锋典型、志愿服务先进者、身边好人等;企事业单位设立“积德榜”以本单位的先进典型为主。在本辖区、本单位典型数量不足的情况下,把望谟历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贵州好人、望谟好人等作为补充,保证上榜典型数量多、事迹突出、示范性强。
以“宣”助“榜”,培树典型。开展以“一张榜、一宣讲、一喇叭”为主题的以“宣”助“榜”活动,一是把“积德榜”上榜人物事迹纳入新时代农(市)民讲习所宣讲内容,在各单位、村(社区)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宣讲人员宣讲或邀请道德模范本人到场,原原本本的讲述模范们的感人事迹,让人民群众知典型、学典型、做典型。二是通过村级大喇叭,宣传道德模范、“好婆婆”、“好儿媳”、“好邻居”、致富能手等先进模范事迹,引导群众见贤思齐,争做模范。同时,村(社区)定期开展相关评选活动,发掘典型事迹,并逐级上报,参加各级模范典型评选,培树更多的、级别更高的典型,在更多的“积德榜”上进行更广范的展示宣传,引导更多的凡人善举、更多的望谟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