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多举措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2018-10-17 16:25  来源:兴仁市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2018年以来,兴仁市积极抓住脱贫攻坚和撤县设市等政策机遇,围绕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坚持把村庄作为乡风文明的载体,通过保留乡村风貌,坚持文化传承,弘扬文明新风,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总管协会、幺公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2018年以来,全市共治理乱办滥办酒席30余起,对有大操大办、乱办滥办婚丧事苗头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300余次,平均每户农户减轻经济负担1000余元。

  积极推行“一村一策”村规民约制度。对好人好事好风气以及不道德的人和事进行评议,做到好人好事人人夸、歪风邪气人人抓,促进群众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风好转。

  全市干部职工带头履职。根据《黔西南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全市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共签订《不操办不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30000余份。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找准工作抓手,深化文明素质教育,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各类评选创建的重要条件。

  深入开展“文明之家”评选活动。在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300余户“文明之家”候选家庭中,评选出213户“文明之家”进行表彰,积极营造“人人争做文明人,户户争创‘文明之家’”的良好氛围。

  打造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厅。以城市综合展览馆建设为契机,在展馆内打造了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厅,积极展示近年来兴仁市所取得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组织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和村民共同开展大扫除活动200余次,做到庭院、道路干净整洁,极大改善了集贸市场、固定摊点的环境卫生情况。(李鑫波)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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