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召开“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工作调度会

2018-08-27 16:49  来源:罗甸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8月24日,罗甸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乡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素芬在罗甸县委宣传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三季度乡镇环境整治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工作调度会。罗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乡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剑武同志参加会议;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以及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水务局、文旅局、市监局、交警大队、运管局、红水河投资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罗甸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王朝洪同志传达了《关于开展黔南州2018年第三季度乡镇环境整治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活动督查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罗甸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叶锋同志通报了罗甸县近期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县乡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围绕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完成州2018年第三季度乡镇环境整治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黔南”活动督查考核工作进行发言。

  王剑武副主任提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清单明确责任,形成政府主导,提高主观能动性,明确主次角色;通过县对乡镇“抓严抓小”迎检州对县考核,加强上下沟通,左右联动。

  马素芬部长强调,下步工作任务就是开展好第三季度考核。一是明确工作分工。各级领导必须重视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及“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活动,加大工作投入程度,狠抓各项工作。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各景区卫生管理、车辆停放管理、人员调动管理等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三是下步工作分步走。根据州、县考核文件要求将工作分步落实到位,将工作推进常态化。四是强化资料收集汇总。县乡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行督查,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及“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活动扎实开展。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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