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三举措”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018年,大方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立足常态抓创建。一是形成社会监督。通过设置不文明行为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全面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治不文明行为。据统计,自2017年10月设置举报箱以来,共接听并处理各乡镇街道、景区景点、公共场所等地方200余起不文明行为电话举报。二是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开展“靓丽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以开展一次观摩、讲好一个故事、做好一次讲习、举办一场演出、组织一场知识抢答、开展一次义诊、开展一次义剪、开展一次维权、组织一次“便民服务下基层”、组织一次“靓丽生活·志愿者在行动”等“十个一”系列活动为载体,帮助群众整理环境卫生,带动了全社会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力促进了创建工作。三是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春节期间,“三下乡”活动将科技、文化、卫生带到乡村;清明期间,向全县人民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倡议书》,倡导大家积极开展扫一次墓、礼敬一次革命先烈、巡一次山、巡一次河、当一次环卫工人、开一场追思会、开一次家庭会、分享一批成功事迹,表彰一批孝子贤孙,重温一次家规家训、寻一次乡愁、当一次文明交通引导员等系列活动丰富清明文化活动,促进文明氛围的形成;端午节,大方县在县城举办“中国(大方)·端午节民族民间民俗中医药文化交易活动”,参与人数有10余万人。四是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大方县积极从师资和教学环境方面入手,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培训,建立了儿童福利院,设立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成全县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五是切实推进道德模范暨“最美大方人”评选表彰。大方县按照每两年举办一次道德模范暨“最美大方人”评选活动的工作安排,2018年开展了第四届道德模范暨“最美大方人”评选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基层推荐、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综合评定及审查等程序,共评选出道德模范23人、“最美大方人”24人,在“七·一”表彰大会上进行了表彰。
推动文明抓创建。为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县文明程度,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2018年,大方县将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到基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村民组、文明校园、文明医院、文明企业、文明家庭、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院落、文明门店、巾帼文明岗、文明景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及“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比、申报、复核、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共确定出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村民组、文明校园、文明医院、文明企业、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院落、文明门店、文明景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等14类表彰对象117个,并在“七·一”表彰大会上进行了表彰。另外,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由大方县妇联组织评选,已在3月份进行了表彰;美德少年由大方县教育局组织评选并已确定出拟表彰对象;“身边好人”由文明办每月按时推送事迹材料,其中出租车驾驶员刘兴庆和老书记刘安国分别成为3月和4月“中国好人榜”的候选人,刘安国入选4月份“贵州好人榜”和5月份“中国好人榜”。通过深入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把新时代贵州精神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中来,与“身边好人”推荐相结合,为推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提供精神动力。
巩固成果抓创建。大方县充分运用电视、微信等媒体和城区公园、广场、街道“积德榜”对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最美大方人”和“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持续进行宣传展示做好后期宣传,同时通过车载广告、LED显示屏、楼宇广告、宣传展板等刊播展示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等公益广告,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深入广泛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杨国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