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安乐溪乡多举措促"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赫章"
2018-07-12 15:02 来源:赫章县文明办
为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杜绝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打造和谐美丽的新农村。赫章县安乐溪乡乡组织办、文明办联合乡纪委、监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营造“美丽乡村”建设环境,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赫章”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抓好队伍建设,提高群众认识。安乐溪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明创建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配整治小组成员负责的路段和乡直各单位所负责的区域环境卫生,明确责任,做到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多次组织召开沿街住户座谈会,向群众宣传整脏治乱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督查整治小组成员到岗情况。从强化监督检查入手,促进整治小组成员作风明显转变,保障“整脏治乱”工作成效明显。安乐溪乡文明办联合乡纪委、监察室、党政办等部门,对全乡3名整治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不在岗为履职的干部,每查处一次,扣除工资200元,并责令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加强督促,使干部到岗认真履职。
查垃圾清运情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安乐溪乡党委政府已明确1名驾驶员和1辆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乡文明办在督查工作中,要求专职驾驶员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不准清运不及时;不准漠视群众正当诉求,合理停放垃圾箱,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准在垃圾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垃圾,垃圾必须运到垃圾填埋场。真正做到文明创建工作有着落、整脏治乱工作有成效。(张菊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