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深入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8-06-28 16:27 来源:绥阳县文明办
2018年以来,绥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把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绥阳县文明办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6月26日,温泉镇大会议室按照年初计划,围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文明行为、鼓励与促进、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逐条学习。明确《条例》是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而制定的。作为新时代的基层工作者,应该要积极学习《条例》,将其精髓运用到自身的实际工作之中,用于指导实践。积极主动学习,深入领会其重要精髓;学以致用,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召开群众会的实践中去;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召开群众会的时机组织群众学习《条例》,让他们了解到新时代新征程的物质变化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变化。(龚敏敏)
作者: 编辑:王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