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多举措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行为和文明素养,切实抓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天柱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条例》与实际的深度融合。
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下发《天柱县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方案》,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作出具体要求。在天柱县文明委联席会、全县“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农村清洁风暴”行动工作推进会、文明创建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会等各种大小会议上,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强调。
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教育培训。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天柱县文明委关于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对本单位、本辖区内的干部群众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教育培训,使《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村组。
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氛围营造。充分抓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宣传,在围墙围档、公交站台、主要路段、公路沿线等设置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益广告,在天柱县电视台、《金色天柱》报、政府网站、大型LED显示屏等刊播《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督导检查。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纳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内容。天柱县文明办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督查结果纳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半年和年终考核成绩。(吴庆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