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多措并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提升整体形象
天柱县自开展全省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强化教育,针对出现的少数不文明行为,加强教育和监督,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文明的良好环境,形成人人重视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强大合力。

天柱县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柱县多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城市环境。对城区的道路、公园、学校、广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并搞好环境美化绿化,道路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
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翻护栏、不走人行道等多种不文明行为在天柱县电视台、金色天柱报、微播等媒体上进行曝光,让市民从中得到警示教育,从而使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加大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的管理力度,清理各类“牛皮癣”、不雅广告、“僵尸车”,改善城市综合环境,提升群众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实施主次干道城市风貌改造工程,道路白改黑工程。
加强主体公园核心价值观打造,街头正能量广告宣传。
大力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多种方式提升市民素质。积极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宣传部长上讲堂、欢乐下基层、草根讲习所等活动,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
强化整脏治乱工作。为使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全民参与“全民清洁日”活动,掀起文明“新风气”活动,形成“治理脏、乱、差,要靠你、我、他”的良好氛围,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
加强督查力度,严肃问责。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各单位、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贯彻落实“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决策部署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决策执行不坚决、工作推进不力的下达整改令限期完成,仍不整改完成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交办纪委问责。
据悉,天柱县多措并举“全策全力打造山水田园人文旅游品牌”,提升天柱整体形象,助推天柱县全域旅游快速发展。(欧阳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