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悉后,立即联系县综合执法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解,其情况如下:
2017年,为整治镇远县城主干道、河道旁等零散占道经营问题,经过多方面考察,于2017年6月取缔了镇远剧场至周大街区域夜市摊点,统一迁至龙溪街集中规范经营。并要求商户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目前所有有门面商户都已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流动摊点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正在宣传发动阶段,下一步也将进行统一规范。对于夜间噪声污染问题,我县公安、环保、市政等部门也不定期开展综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商户和人员进行告诫、劝阻、制止,对不听劝导的商户和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下一步,我县将加强执法宣传力度和巡查管控,加大对商户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文明经营,杜绝噪声扰民行为,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镇远县文明办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