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贯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8-05-29 15:42  来源:兴义市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2018年来,为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立足工作实际,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着力点,深化“三创三树”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进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大厅”活动,树立作风务实的良好形象,多措并举推进《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强化教育,提高《条例》理解力。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条例》制作成小册子,每位干部职工一本,并将电子版上传本单位工作QQ群,通过网上在线学习、个人自主学习和单位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达到学有收获、学以至用,熟记于心、外化于行,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为社会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强化职责,提高《条例》执行力。按照文明创建工作部署,切实把《条例》作为规范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的“利剑”,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创文”工作的重点任务,强化职责,明确责任,本单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创建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专门抓,形成政务中心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各股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干部职工各就其位的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抓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以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成效,营造“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大厅”良好的环境。

  强化宣传,提高干群知晓率。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工作宣传栏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优势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大厅显示屏宣传,播放《条例》内容及宣传标语;将《条例》宣传手册及海报放到咨询台和政务大厅各进驻窗口,方便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学习;同时利用QQ、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现代媒体,引导家人和亲朋好友加强《条例》学习,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干部群众文明守法自觉主动性,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促,提升宣传增实效。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同步运作的良好格局。大厅工作人员自觉加强学习的主动性,倡导文明风尚,传递正能量,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加强相互监督,完善举报机制,促进《条例》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杨勇)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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