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市民素质教育助力城市文明
为全面提升市民的综合文明素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兴仁县采取不文明行为处罚、开展素质提升教育、创新载体等有效措施加强市民的素质教育,并取得实效。
曝光不文明行为。一是利用“天网工程”监督不文明行为。兴仁县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天网工程”指挥中心协同办公,利用“天网工程”电子眼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翻越人行道护栏、乱丢垃圾、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并将抓拍到的不文明行为图片资料放到兴仁县电视台和兴仁县政府网站上进行曝光。二是发动群众监督不文明行为。兴仁县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实行有奖征集不文明行为,举报者通过拍摄照片、视频等方式收集,将收集到的不文明行为线索资料提供到兴仁县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兴仁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重拳整治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广大干部职工行为。兴仁县制定出台了《兴仁县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及干部职工不文明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对单位和干部职工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规定》要求:一是临街、临巷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年终该单位不作优秀等次评议。二是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务车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外,通过兴仁县电视媒体和文明曝光台对违章车辆进行曝光。三是国家干部职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责令其纠正不文明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同时在兴仁县电视媒体和文明曝光台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四是干部职工家属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其家属违反相关规定的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年终该干部不能参与评优。
开展不文明劝导活动。在县城区主要街道设置了26个文明行动劝导岗和10各文明交通引导岗,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窜乱行、乱丢乱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以此来提升市民素质。
依托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打造服务品牌、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文明单位、创建先进单位中开展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新风”为着力点,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引导各单位各部门履行经济、法律、道德、文化建设、保护环境、社会公益等社会责任,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水平。二是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三比三赛”(比礼仪、赛文明服务,比技能、赛高效服务,比环境、赛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在供水、供电、交通、卫生、金融、电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手段,创新管理方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公共服务行业文明、诚信、规范和优质服务。三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家校互动活动。将《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志愿者服务条例》《贵州省公民文明手册》和《兴仁县市民文明手册》纳入兴仁县中小学地方教材进行专门教育,在全县中小学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家校互动活动,实行家校联动。四是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车站等主要公共场所开展文明劝导活动,通过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场所道德,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和公德意识。五是举办“相约文明”广场演出。根据公民文明行为规范,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一些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节目,结合广场文化、社区文艺展演活动进行演出。六是组织开展“文明讲堂”活动。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阵地多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志愿者服务条例》《贵州省公民文明手册》《兴仁县市民文明手册》、《依法治城“十条严禁”》《除陋习·树新风助推脱贫攻坚倡议书》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人物事迹纳入文明宣讲内容,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公民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风民俗、《市民守则》基本要求。七是开展“评佳促差”活动。结合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活动,在全县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家庭美德之星、文明诚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平安社区、星级文明户等“评佳促差”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争创、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社会氛围。(李鑫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