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整治乡镇环境 打造优质旅游环境
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素质,荔波县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域旅游战略,打造宜居宜游的乡村旅游优质环境,“五一”期间荔波县精心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和投入力度,大力开展乡镇环境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荔波县乡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荔波县“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荔波”活动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县领导包片督查工作方案》《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荔波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成立联合督查考评暗访组,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各乡镇、景区景点等进行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对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县级督查暗访组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信息反馈、宣传报道,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三级联动。荔波县整合县、乡、村力量和资源,把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县直各部门对帮扶联系村环境治理工作负责,纳入考核,确保村村环境整治有人管、事事有人干,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模式。“五一”期间,各联系村帮扶部门积极迅速深入各联系村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提供保障重点整治“七乱”(治理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牌乱挂、渣乱倒等乱象),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乡村环境。县住建、水务、综合执法、交警、交通、卫计等乡镇环境整治指导单位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夯实乡镇环境整治基础。
强化部署落实。重点围绕“七乱”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对“五一”期间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联系村领导、联系组干部深入村组组织动员1万余名群众积极参与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家庭外做到“九无”标准(一是无暴露垃圾;二是无水面漂浮物;三是无乱贴乱画;四是无乱搭乱建和建筑物严重破损现象;五是无乱堆乱放;六是无污水横流;七是无乱设牌匾广告;八是绿化空地无杂草垃圾;九是无传染性疾病发生);家庭内做到“五净一规范”标准(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院内摆放规范)。
“五·一”期间围绕整治“七乱”重点工作,荔波县开展县领导带队联合开展督查督办明察暗访工作8次,累计发现脏乱差现象85个,现场督办整改问题66个,限时督办整改19个,曝光脏乱差现象53个,乡镇环境明显好转,领导重视持续提升。(陈祖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