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化处镇多举措落实“河长制”

清理河道里的垃圾和水草。
焦家村地处普定县化处镇东北部,素有“山里小江南”美称,辖区内水系发达,河道沟塘纵横交错。近年来,化处镇认真落实“河长制”,深入有序开展河道整治,紧紧围绕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化处发展目标,使全镇水生态、水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行政推动,压实管理责任。近年来,化处镇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制定了《化处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形式及保障措施。通过落实“河长制”,把握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层层落实责任。
健全体系,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镇、村(居)两级河长体系,在镇设立总河长,建立河长制领导小组,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副镇长为副总河长,河长制领导小组由11人组成。
广泛宣传,赢得群众参与。搞好河长制宣传,完善镇、村两级河长制公示牌,通过媒体、网站、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先后在普定政信息网报道新闻3条,提高了社会群众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搜集、整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编发信息动态,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报送。
组织巡河,落实整改措施。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镇、村两级先后组织多轮巡河,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每周召开例会集体会商,村每周巡河一次,并做好巡河记录,镇每旬巡河一次,对每轮巡河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要求、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同时对巡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办”,及时进行交办、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计拆除棚坯2户,面积200平方米,拆除畜禽养殖场棚坯2处,面积为200平方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化处镇将坚持河长巡河治河制度,完善“一河一档”,出台“一河一策”,多措并举,综合发力,促进河道管护向纵深化、精细化发展,推动河道管理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