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持续推进 “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

2018-03-21 15:31  来源:从江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2018年来,贵州省从江县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村特色更加凸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党政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村相应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担任。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该县以村为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具体工程项目;负责做好贫困户家中“春风行动”等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要及时制定上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工程清单,按时上报工程进展等基础性数字,利用好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监管工程质量。

  四是全域推进。该县积极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镇分级负责、村日常管理为主、农户广泛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局面。各村要建立健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长效机制,明确成效保持责任人,落实成效保持措施,助力农村民富村美。(潘开明)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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