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创新载体引领城市文明创建

2018-03-12 15:01  来源:兴仁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全面提升市民的综合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近年来,兴仁县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市民的素质教育,并取得实效。

  开展“打造服务品牌、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文明单位、创建先进单位中开展“打造服务品牌、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活动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新风”为着力点,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引导各单位各部门履行经济、法律、道德、文化建设、保护环境、社会公益等社会责任,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水平。

  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三比三赛”活动为载体,在兴仁县供水、供电、交通、卫生、金融、电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手段,创新管理方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公共服务行业文明、诚信、规范和优质服务。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主题活动。以“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为载体,发动社会各界围绕洁净家园、扶弱助残、青工拓展、巾帼维权等志愿服务,大力弘扬中华美德、传播文明礼仪、倡导文明新风。

  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家校互动活动。将《贵州省公民文明手册》和《兴仁县市民文明手册》纳入兴仁县中小学地方教材进行专门教育,在兴仁县中小学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家校互动活动,统一印制《兴仁县市民文明手则》让学生带回家跟家人一起学习,实行家校联动。

  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社区劝导团、老干部指导团在城区主要街道、十字路口、公园广场和车站等主要公共场所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并发放“文明交通和社会公德友情提示卡”,通过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场所道德,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和公德意识。由电视台、交警、城管部门安排专人,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将抓拍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媒体曝光。

  举办“相约文明”广场演出。根据公民文明行为规范,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一些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节目,结合广场文化月月演、社区文艺展演活动进行演出,以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组织“文明讲堂”活动。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阵地多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贵州省公民文明手册》、《兴仁县市民文明手册》、《依法治城“十条严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倡议书》、《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人物事迹纳入文明宣讲内容,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公民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守则》基本要求。

  开展“评佳促差”活动。结合省州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在兴仁县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道德模范、文明诚信企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和谐社区、平安社区、星级文明户等系列“评佳促差”活动,并将各类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在城市展览馆、公交车站台、公园广场等进行展示,努力营造学习模范、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浓厚氛围。(李鑫波)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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