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三举措抓好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

2018-03-09 14:19  来源:兴仁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教育、感化、挽救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使其重塑人生目标,做社会有用之人,从而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确保社会环境长治久安,兴仁县下山镇“三举措”做好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负责开展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转化日常工作。

  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深入各村(居)、各部门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对象建立台帐,并做好个人档案,真正做到排查全、底数清、情况明。

  紧密配合、强化教育。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的配合,做好被教育对象及监护人的思想工作,按照“应送尽送”的原则,将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往上级指定的学校进行教育转化,对不愿意接受教育转化的,由镇综治办、派出所会同村(居)予以教育劝导,直至将他们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为止。(李鑫波)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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