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大方县市民行为
2018-03-05 15:54 来源:大方县文明办
笔者在大方县各地看到,《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走进各单位、社区等地方,成为规范和引导市民良好文明行为的“一剂良药”。
自《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大方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在各单位显眼位置、车站、天桥、路口等地张贴宣传画,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相关专项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出重拳,重点整治行人出现翻越栏杆、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并积极组织开展大扫除活动,使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鼓励群众都成为《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者”,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大方县国土资源局王清贵)
作者: 编辑:王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