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个建立”争创文明城市

2018-03-05 15:54  来源:纳雍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创建文明城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作,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明确创建目标,坚持创建要有新思路,创建工作要有新举措,创建工作才能与时俱进,提高水平。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创建机制。文明城市创建,事关大局,事关全局。只有领导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条战线、各个系统一起抓,紧紧抓在手上,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才能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第二,建立城乡联动,实现协调发展。城市发展和农村小康建设之所以成效显著,非常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坚持了城乡联动。广大农村的率先发展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文明城市创建力度的加大,又极大地带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城乡联动是泰和跨越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条件和基本经验。

  第三,建立以人为本,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既是文明城市的创建主体,又是文明城市的受益主体。通过创建,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生活需要,为人民群众创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优秀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实惠;更要注重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在文明创建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才能使文明城市创建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四,建立层层监管,落实责任,形成推进合力。创建文明城市,建立牵头单位负责制,成员单位落实制,加强考核和督查,系统管理。(王家元)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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