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贯彻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8-02-14 11:48  来源:修文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2月12日,修文县洒坪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贯彻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7年8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贵州省出台的第一部文明行为条例,也是全国第一家省级层面的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

  会议要求,全镇上下要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当成当前和今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学习教育,提升全镇上下的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示范,自觉践行文明行为,积极劝阻、制止、投诉、举报各种不文明行为。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与宣传,吃透政策精神,人人充当宣传员,让群众齐参与、共监督,守好文明底线,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建设。(许杰)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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