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走进平坝区塘约村

2018-02-08 15:13  来源:平坝区创建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发挥《条例》对市民群众文明行为的规范和引领作用。2月7日,平坝区《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走进乐平镇塘约村。

  活动现场的宣传展板。

  宣传活动当天,平坝区通过设计制作宣传展板,发放《条例》小册页、《图说<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资料,结合政策文化“三进村”集中宣传活动,向乐平镇塘约村村民及广大游客普及《条例》相关知识,讲解文明行为和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及意义,倡导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争当文明行为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生活习惯。

  据了解,平坝区目前已制作宣传展板21块,内容涵盖《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所有内容。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0场次,向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中小学校及群众发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小手页2000本、《图说<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200本,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下一步,平坝区将结合政策文化“三进村”集中宣传活动,继续在全区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10场次。(姚忠)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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