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助推建设文明市场
2018-02-06 14:36 来源:纳雍县委宣传部
2月5日,纳雍县委宣传部组织干部职工在宣传部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学习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进一步提高对新《消法》适用领域的认知度,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更好地开展,推进文明市场形成。
会上,主讲人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整体条文结构入手,逐条学习新增和修改的条文,详细解释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七个亮点。并就“消费者享有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等七个亮点展开典型事例的讲解,目的是通过案例讲解加深干部职工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知,同时干部职工还针对“网购商品包装拆后能否无理由退货”、“退货商品完好程度的界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交流,会场气氛轻松而又活跃。
通过学习新《消法》,干部职工了解了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知道了要正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知识。大家一致认为,要用新《消法》来监督经营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同时要用新《消法》来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王玉)
作者: 编辑:王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