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三保障"助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
为纵深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巩固整治成效,营造干净整洁、舒心、宜居的节日环境,望谟县“三保障”抓好节日期间环境卫生工作。
一、建立机制,从严抓整治。“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的常态化推进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制度的健全是该项工作常态化推进的基础,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推动组,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推动组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副书记刘灵任推动组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推动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履职的进行问责。要求全县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要求做到不乱停乱放、不乱穿乱行、不乱搭乱建、乱吐乱扔几个不准,机关干部有违反几个不准的,核实后报相关领导签字扣除职工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分值。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治。针对督查发现的车辆带泥上路源头治理、平洞大道杂草清除、杂物清理、绿化带修剪、行道树冲洗、人行护栏清洗、门前三包、占道经营、车辆停放不规范、门面广告牌清洗等问题,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时限,严明纪律抓整治。节前环境卫生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2018年元月19日至2018年元月30日为第一阶段,开展实地调研查找存在问题;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5日为第二阶段,主要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查看整治提升情况;2018年2月16日至2018年3月1日为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召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推动组工作会议,总结前三个阶段工作落实情况,部署2018年工作。求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到岗到位,对履职不力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要及时提醒,对提醒后工作落实不力的推动组对职能部门领导进行约谈。(杨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