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17家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文明创建表彰

2018-01-22 15:47  来源:余庆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1月16日,笔者从余庆县相关单位了解到,余庆共17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以及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文明乡镇等称号。

  图为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证书

  经过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余庆县共有3个乡镇、2个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分别是:余庆县白泥镇(原余庆县县城)、余庆县龙家镇、余庆县构皮滩镇、余庆县大乌江镇凉风村、余庆县松烟镇松烟村。

  经贵州省文明委申报评选和复查确认,余庆县松烟镇、余庆县敖溪镇2个镇确认保留全省文明乡镇称号。新授予余庆县人民医院、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余庆供电局3个单位为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称号。确认保留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余庆县分公司、余庆县地方税务局、余庆县国家税务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余庆分公司、余庆县交通运输局、余庆县敖溪镇胜利社区为全省文明单位称号,余庆县再次荣膺全省文明城市称号。

  三年来,余庆县以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抓手,以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着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奋力建成生态经济示范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城乡统筹先行区、社会治理创新区、高端养生休闲度假区、黔中物流枢纽区的“六区”余庆汇聚强大精神动力。(李中庆)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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