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掀起《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热潮

2018-01-22 15:47  来源:西秀区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新太社区宣讲《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贵州省出台的第一部文明行为条例,也是全国第一家省级层面的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通过法律法规把部分道德法律化,对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意味着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推进的新阶段,是贯彻中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的“贵州探索”。为使《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018年新年伊始,西秀区掀起《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热。

  西秀区委宣传部率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解读《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的意义,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主要内容,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文明办)、单位和个人、媒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作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创建标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广告发布者及其他从业人员违反条例后受到的处罚进行了详细学习,为全区《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夯实基础。

  新太社区服务中心利用新时代市民讲习所,宣讲《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居委会支书主任参加会议。

  东街办事处组织社区居支两委班子成员深入小区、走上街头,向路人和沿街商铺发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读本,向辖区市民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西街办事处各社区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环保宣传”、“美化家园”和宣传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居民群众讲述文明行为不分大小、不分年龄、不分男女,文明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创建。

  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图说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150本、《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6300本。西秀区还将结合书赠春联活动、“三下乡”活动等,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确保文明行为遍地开花。(梅莉)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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