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七进”活动

2018-01-16 15:07  来源:兴义市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发挥《条例》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规范文明行为,巩固文明成果,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将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兴义市文明办、“三创”办合下文,在全市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条例》“七进”活动。

  进机关,做文明有礼好干部。分利用道德讲堂、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载体,采取干部职工大会、道德讲堂、干部上讲堂、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等形式,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深入学习,做到逐条逐句学、结合实际学,问题导向学。市文明委成员单位,除了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外,要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理论考试等丰富多彩形式,将《条例》学深学透。同时将《条例》的学习贯彻融入广大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教育引导干部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带头宣传、带头遵守、带头践行、带头监督《条例》执行。

  进学校,做文明有礼好学生。通过“国旗下讲话”、知识讲座、演讲比赛、主题班会、专题黑板报等形式加强《条例》宣传贯彻,积极推动《条例》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学校操场、墙体、宣传栏等植入固定载体,形成可见、可观、可感的浓厚氛围。将《条例》学习贯彻融入青少年实践养成活动,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学生争做文明有礼好学生。

  进农村,做文明有礼好村民。组织各村(社区)常务干部和群众代表学习《条例》精神,并结合各村(社区)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环境卫生、文明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将《条例》精神融入其中,真正让《条例》及时迅速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利用赶集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每个乡镇在辖区各场坝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条例》进村入户,真正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结合全市“三下乡”活动,把开展《条例》宣传与十九大精神宣传、文化扶贫等结合起来,通过设置宣传咨询点、编排文艺节目、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入户宣传、加强村级文化设施的文明植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等形式,普及礼仪文化、培育社会新风、提高村民文明素质,教育引导群众争当文明有礼好村民。

  进社区,做文明有礼好居民。在各街道在所辖的各社区、小区、商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宣传《条例》。各社区用好文明值守岗等街面值守平台,增加《条例》内容的宣传,持续开展《条例》的常态化宣传,全面深化文明交通、文明礼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有效提升宣传效果;利用社区新时代大讲堂、道德讲堂、家长学校、综合文化活动站等场所,搭建社区居民学习教育平台。同时强化小区和入户宣传,在小街小巷、楼庭院落、住宅小区等区域进行《条件》宣传;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等节点,组织志愿者开展《条例》宣传和咨询活动,开展“送法律进家庭,树立文明新风”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教育引导争社区群众争做文明有礼好居民。

  进商区,做文明有礼好个体。把《条例》宣传贯彻纳入“城市管理”重要内容,把《条例》融入商区(商场、超市、商铺)的管理和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规范,加强宣传。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文明经营告知书和《条例》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强对商户的文明诚信宣传教育,普及文明诚信相关知识。通过开展文明商场、文明集市、文明经营户、诚信服务经营示范店等评选活动,全面动员和引导商场、超市、沿街商铺经营者做文明有礼好个体。

  进企业,做文明有礼好员工。将“条例”宣传教育融入企业发展、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之中,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培育诚信文化为根本,通过开展“文明礼让、敬业爱岗、争创效益”主题活动、开展“诚信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评活动以及开展“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等形式,把文明礼仪融入到企业文化和管理之中,营造“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企业员工争当文明有礼好员工。

  进景区,做文明有礼好游客。把“条例”宣传贯彻融入景区景点文化宣传、旅游文明公约和景点介绍、解说词,在景区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安排公共文明劝导员,开展“条例”宣传咨询和文明旅游劝导活动,开展文明游客、优秀导游等创建评选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争做文明有礼好游客。

  据悉,此次活动按照“分级组织、分别开展、创新载体、广泛宣传、确保实效”的原则,明确了每一“进”的牵头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条例》“七进”活动,每一“进”都要找准进入载体,确保方向清、路径明,推进有力,形成合力。目前,各项活动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中。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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