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六大行动”稳步推进文明城市巩固提升

2017-12-29 15:04  来源:息烽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息烽县自文明城市巩固“六大行动”提升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六大行动”提升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推动城市功能大提升。一是抓好城镇立面整治改造。对城镇建筑外立面进行集中整治,提升城市立面景观。清除主干道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1起;整治乱搭乱扩1起;整治乱堆乱放7起。二是加大农贸市场管理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联合组织人员每天对市场内的经营户营业执照、许可证、健康证明等进行检查。对农贸市场路口处人行道上及各个路段、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及街面重点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自开展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大行动以来,清理市场周边占道经营160余起,引导场外占道摊点入场规范经营70余起,营造了整洁有序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大背街小巷整治力度。县城管局各片区主管加大对背街小巷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刻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增加背街小巷的清理力度,保证不留卫生死角。四是提升城市道路景观和绿化管护。对县城建成区、虎城大道及县城区小公园、小绿地等公共绿化带等绿化相关工作加强管理,及时对绿化带内垃圾等杂物的清理、叶面除尘及浇水、绿化带修剪及除草、绿化设施维修、病虫害防治、苗木补植。完成冬季绿化带修剪及除草1次;完成虎城大道北段修复被车撞的绿篱护栏2处,完成三角花园、火炬转盘2处十九大精神宣传牌的安放。五是提高城市亮灯率整治。加大路灯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县城管局成立夜间路灯巡查小组专门负责城区各路段的路灯巡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缩短抢修时度,确保故障最快修复。自开展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大行动以来,共维修县政府旁路灯4颗、维修蚕桑坡武校路灯1颗、文化东路路路灯1颗、聚贤路路灯2颗、更换永靖大道延伸段路灯电缆线252米,维修虎城大厦路灯控制箱1个,安装永靖大道延伸段控制箱,新安装10颗路灯杆,更换10A单匹空开一个,维修交通路路灯控制箱1个、路灯3颗,更换100A空开1个,维修环城路、火车站和垃圾转运站路灯6颗。进一步提高装灯率、亮灯率,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六是改造升级环卫设施。完成虎城大道中转站及蚕桑坡中转站日常检修4次,车辆维修40余次,更换垃圾桶5个、翻新可卸式垃圾箱3个,果皮箱维修2个。机械化清扫面积达34.4万平方米,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安排洒水车进行除尘,共计完成16次道路冲洗作业,处理卫生死角1处,查处车辆污染路面4起。统一清运车辆标志、美化车容、购买保险,规范清运时间,共计处理生活垃圾500余吨,做到日产日清、卫生填埋。

  推动市容管理大提升。一是落实路段(网格)长责任制。坚持推行并完善文明共建路段(网格)长责任制,34个网格牵头单位组织网格包保部门每日开展了常态化日常管理,组织辖区居委会、永靖镇城管办、环卫等单位对网格内的卫生保洁、占道经营、乱堆杂物等进行了整治,从而推进文明城市巩固提大行动工作。二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管控主次干道占道经营行为,共规范占道经营32起;清退主、次干道店堂延伸占道经营18余起;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占道摊点9余起;疏导流动摊贩20起;加强了夜市摊点的管理工力度,每天派出工作人员7名对夜市摊点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以职能部门管理为主体,充分发挥路段(网格)包保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动群众参与监管,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批评教育18起,重点抓好“门前三包”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开展野广告和不雅广告专项清理行动。各乡(镇)、新华社区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野广告整治力度,清除主次干道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1起,共计清理各类野广300余张。

  推动交通秩序大提升。一是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在县城主干道限时禁止停车,分时段停车的原则科学规划停车,提高县城道路通行和承载能力。查处了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7余起,查处违运渣土车3起,批评教育8人次。二是加大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占道停车、乱闯信号灯、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严格处罚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形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共查处车辆乱停乱放3076余起。

  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大提升。充分运用道德讲堂、文明讲堂和“讲习所”等重要平台进行文明宣讲,通过宣讲文明礼仪知识,让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道德讲堂总堂、文明讲堂共开展文明礼仪宣讲20余期;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利用“积德榜”形式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讲堂、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行文明宣传,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感染市民,逐步提升文明素养。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置“积德榜”326块,上榜人物800余人次,每季度要求对“积德榜”更新1次;同时加大《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掀起学习贯彻高潮,共发放《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上万余本/册,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市民群众自觉遵守,规范自身行为。

  推动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大提升。县交警大队对组织违法违章驾驶员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人让车、车让人”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自大行动开展以来,共组织违法违章驾驶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50余人次,县文明办组织机关干部每周三开展开展“绿丝带”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上千余人次。

  推动窗口形象大提升。县政务服务、金融通信、车站等窗口单位积极开展文明岗位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促进窗口行业形象的提升;同时对市民反映较多的窗口行业服务人员态度差、效率差、服务差等问题,加强整改落实,改进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把窗口服务行业建成服务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文明城市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刘炽康)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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