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组织学习《志愿服务条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2017-12-27 14:55  来源:三都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三都县第二幼儿园学习《志愿服务条例》
  根据黔南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黔南文明办通〔2017〕9号)关于转发《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让志愿者们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条例》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水平。三都县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学习《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者要把学习《志愿服务条例》与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志愿服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积极自觉参与到社区结对共建、贫困村扶贫帮困、文明单位创建、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去,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服务,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使志愿服务在三都县蔚然成风,营造出了人人奉献、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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