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

2017-12-22 15:29  来源:望谟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国务院公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望谟县高度重视,及时广泛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群众大会、“宣传干部上讲堂”宣讲等形式,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条例》的内容。

  二、大力开展宣传覆盖。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县绿色望谟报、县手机报设立了专栏(专题)开展《条例》系列宣传,并通过条款解读、专家访谈、法律释义、条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内容和亮点,解答和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同时,开设有微信、微博、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单位积极运用新媒体转播、刊发《条例》有关文章,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

  二是社会宣传。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楼宇电视、户外广告、单位展板、LED屏、门户网站、公众微信等阵地和载体,全县各单位充分使用板报、墙报、招贴画、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条例》社会宣传工作,为《条例》颁布施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教育宣传。全县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制作了《条例》宣传标语,开展“主题班会”宣传,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王建昌)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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