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六个切实”强化文明城市巩固提升

2017-12-21 15:05  来源:息烽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近年来,赫章县为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立了农户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奖励机制,全面清除农村“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和健康水平,巩固提升全县文明卫生创建和新农村建设水平。今年来,全县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评比出5星级及以上“文明户”5519户,“清洁卫生户”3007户,“卫生星”8962户,发放奖励物资折合资金686.5万元。

  一、“三定”明整治任务亮标准。一是定目标。从2017年起,用四年时间对全县467个村(居)的所有农户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和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按照“2332”的要求分年度分阶段实施,即:2017年完成20%的农户;2018年完成30%的农户;2019年完成30%的农户;2020年完成20%的农户。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高,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定标准。按照村(居)引领、农户主动的思路,村(居)、农户同时进行考评,对村(居)按照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及室内和村民个人卫生等进行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视为该村(居)本季度工作完成;对农户按照“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四个等次进行评比,制定了家庭个人卫生、垃圾放置处理、房前屋后卫生(搭建、种植)、室内室外物品摆放、厕所卫生、户外线路和广告牌、家畜和家禽养殖、履行村环境卫生公约等十条标准,从根源上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三是定比例。按照各村(居)“最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10%、“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20%的原则,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村(居)“最清洁户”和“清洁户”的季评名额,施加乡村干部压力,确保农户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工作快速推进,杜绝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发生。

  二、“三评”履农户义务“晒”清单。一是农户自评。由各村(居)组负责,向农户发放评比检查表,组织农户对照十条标准为自己评分,得分在80-90分的为“清洁户”,90分及以上的为“最清洁户”,切实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把宣传变成动力,特别是让农村妇女和学生做改变陋习的带头者和良好风尚的引领者,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履行公民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共建美好家园。二是群众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各村(居)委会发动,以村民组为单元,组织农户开展互相评议,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把权利交给群众,让村民在整治农村环境、维护农户卫生上出工出力,积极行动起来,真正给农户补心力,给创评工作减财力,给老百姓添动力,逐步帮助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解决农村环境卫生无人管的问题。三是小组复评。由各村(居)“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对各村(居)评比情况进行审查和复核,根据农户自评和互评结果,严格对照评比标准逐户逐条进行审查评定,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并及时张榜公示评定结果,做到家喻户晓,使“清洁户”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清洁示范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三、“三机制”抓奖惩事务显成效。一是建立动态化挂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县文明办、县妇联的自身职能和资源优势,在全县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清洁卫生户”“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等评选工作,授予证书和挂牌管理,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对管理松懈、卫生反弹的农户予以摘牌,取消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对群众个人卫生、家庭卫生、环境卫生及文明礼仪等方面进行现场培训,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积极投身到建设美好家园的行动中来。二是建立标准化“星级”激励机制。制定出台《赫章县“十星级文明户”激励机制》,将“卫生星”列为必须具备的5颗基础星之一,形成“5+X”的激励机制,即:在5星级基础上,获得其他星(X)的农户,优先享受创业贷款、就学、就业、就医、数字电视、宽带、电费、工青妇支助产业项目等惠民政策。县财政每年预算2700万元,建立了27个乡镇“清洁卫生户”考核评比专项基金,坚持缺什么奖什么的原则,注重精神与物资、产业项目奖励,对有发展能力、发展愿望的“十星级文明户”特别是贫困户,每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产业扶持项目。目前,享受惠民政策的“卫生星”农户1345户,被评为县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农户10户,获得县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提名奖农户20户;共计奖励电视机30台,洗衣机1025台,回风炉500个,电饭煲825个,饮水机325个,电磁炉332台,牙膏、牙刷、毛巾若干。三是建立常态化督查问责机制。由县督办督查局(考核办)、文明办、妇联等部门牵头,组建4个联合督查考核组,每季度对各乡镇开展评比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完成任务数的前三名乡镇全县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数的后三位乡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对分管领导进行蓝色预警;对未完成任务数且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在后三位的乡镇,对分管领导进行黄色预警,对主要领导进行蓝色预警并约谈,对未完成任务数且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在后三位的乡镇,对分管领导进行红色预警,对主要领导进行黄色预警;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除停发本季度评选奖励金外,还将对涉及乡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季度目标考核相应分值,并作为资金划拨依据。

作者: 编辑:王珏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