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三措施推进《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7-12-19 14:51  来源:纳雍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切实贯彻落实《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市民不文明行为,提升市民素质,纳雍县开展宣传,设置曝光台,开展不文明行为抓拍,进一步落实《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利用道德讲堂、讲习所、学校班会等阵地,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落实公益广告及大喇叭,多层次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条例》入脑入心。在电视台设置“五城同创进行时”栏目,每周曝光两次不文明行为,同时发布公告,设置不文明行为举报箱,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理。目前,接到不文明行为举报6次,处理6次。每周开展2-3次暗访工作,对城区内不文明行为进行暗访,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按照公车违法,主要领导电视台表态,单位职工私车违法,单位分管领导及违章职工分别到电视台表态发言的规定,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曝光。截止到目前,电视台表态的主要领导4人,分管领导8人次,干部职工33人。

  通过推进《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城区大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交通秩序优良,市民不文明行为逐渐规范,城市文明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尹勇)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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