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走进讲习所

2017-12-05 15:16  来源:纳雍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市民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纳雍县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市民讲习所讲习内容,并组织开展讲习。纳雍县城管局“市民讲习所”就《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讲习。

  结合《条例》的相关内容,纳雍县城管局讲习员介绍了目前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思路及打算,同时倡导广大市民在生活和工作中要关心、支持、宣传文明创建工作,身体力行、带头示范,宣传文明成果,争做文明市民。市民代表结合讲习的内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建议设立义务卫生监督小组、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力度、设立专门性的批发市场、堵疏结合进一步合理规范临时摊点等等。纳雍县城管局讲习员针对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一一作出答复,市民代表纷纷表示,要带头做文明市民,用自己的行动支持文明创建。

  下一步,纳雍县将适时在广大市民中开展文明讲习活动,以讲习的形式不断深化文明素质教育工作,不断助推城市管理工作向常态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尹勇)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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