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大力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景区”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为引领带动景区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群众在旅游扶贫中得到更多“获得感”,加快建成贵州旅游“龙头”和“样板”。
一是主体联合。整合景区及景区周边涉旅管理主体,建立大小七孔景区运营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整个景区建设、管理和服务进行调度。进一步理清各单位各部门在景区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能职责,优化机构设置、配强工作力量,实现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加强和创新景区运营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完备、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景区运营管理机制。
二是组织联建。加强旅游服务组织培育,鼓励和支持组织之间抱团发展,加快发展壮大一批本地优秀旅游服务组织。切实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大力推进涉旅各行各业行业协会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各类涉旅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创新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大在景区各行业各领域党组织组建力度,试点在职能相近、工作关联性强的组织中建立联合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景区内及景区周边全覆盖。坚持党建带团建、妇建、工建,积极推进各类涉旅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做到应建尽建、建好建强,发挥好群团组织在推动景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管服联动。加大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抓好拉客宰客、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问题查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推行景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实现景区内外市场公开透明、价格合理。切实加强景区市场功能建设,丰富旅游商品和服务供给,有序推进归行划市,重拳整治乱设摊点、流动摊点行为,努力建设高品质旅游服务市场。着力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隐患排除,确保景区环境美丽、运营安全。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文明礼貌、服务贴心、工作精致的旅游服务高水平专业化队伍。切实加强景区运营监管,加快推进景区提质扩容项目,精品抓好景点打造,优化旅游路线,着力提升景区品质。加强智慧旅游建设,有序引导游客流动,畅通游客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解决游客诉求。
四是创先联评。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和个人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星级评定和信息公开工作,每年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市场主体和优秀个人。以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每季度开展“共产党员示范户”评选工作,流动性地抓好示范户挂牌。持续推进文明岗(号)、先锋岗、示范岗、雷锋岗、红旗窗口等评选工作,严格评选标准和条件,发挥好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陈祖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