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掀起《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热潮

2017-10-31 14:21  来源:余庆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会议现场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哪些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文明等候,自觉排队、主动让座……”,“公民应当文明旅游,自觉遵守哪些规定……”这是近段时间余庆县各单位党员干部常讨论的话题。

  为做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发挥《条例》对公民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公民树立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10月初,余庆县委县政府先后2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和组织好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条例》学习。

  “这次学习《条例》活动是由贵州省文明委、贵州省宣传部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并要求的”,余庆县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每次组织大家学习的内容虽然不多,但是可以以学敦行,以此提升干部群众增强文明意识。”

  “现在网上时不时报道游客乱吐乱扔、乱刻乱画、损坏公物、占用公共设施等规定为违法行为,出台法规约束一下恰逢其时,让禁止和处罚不文明行为于法有据,使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另一方面注重‘引领’树风尚,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余庆县文明办主任毛必林说道。

  “学习《条例》对自己以后出去旅游有很大的帮助,知道了在旅行中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一可以树立好形象,二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余庆县大乌江镇干部陆登贵如是说。(李中庆)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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