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
2017-10-24 14:29 来源:绥阳县文明办
为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素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近日,绥阳县通过“六个进”扎实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在全县掀起宣传学习和践行《条例》新热潮。
进媒体。绥阳县通过县电视台、绥阳门户网、绥阳报、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绥阳手机报等媒体对《条例》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人人知晓《条例》、人人遵守《条例》的社会环境。
进机关。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通过每周常态化学习、宣传干部上讲堂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通过干部带头学,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干部的引领作用。
进乡镇。各乡镇以学习《条例》为契机,通过道德讲堂、楼道电梯、宣传栏、小区广播等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打造文明主题现在乖很,营造时时学《条例》,处处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进村居。各村居通过群众会、板凳会、院坝会组织广大群众学习,利用“小喇叭好声音”“农民夜校”等载体进行宣传学习,各村居利用调频广播每天进行滚动播放,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环境。
进学校。全县各中小学按照开一节班会课,出一期校刊,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次庄严承若为“四个一”的要求,将《条例》从娃娃学起,从学生抓起。
进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全县民营企业发出“文明创建显身手,学习《条例》我为先”的号召,要求各民营企业必须学习好《条例》,严格遵守好《条例》中的要求,得到企业的积极广泛响应,在民营企业中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据了解,绥阳县已向各乡镇、县直各机关部门发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近5000册,通过媒介宣传、发放手册和形式多样的口头宣讲,在全县营造了人人知晓《条例》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人人遵守《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何关刚)
作者: 编辑:王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