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掀起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高潮

2017-10-20 15:15  来源:绥阳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10月17日,绥阳县信访局召开专题学习会,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全文学习,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学习。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10月1日起全面施行。该条例是省级促进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对如何贯彻执行《条例》,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扎扎实实抓好学习,运用《条例》约束个人行为。无论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会后,全局干部职工对如何规范自身文明行为,落实《条例》精神进行了大讨论。一致认为,要以实际行动做好示范,带头践行文明条例各项规定,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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