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知识考试
2017-10-12 14:46 来源:纳雍县文明办
近日,从纳雍县勺窝镇整治创建办获悉,为进一步检验干部职工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成果,该镇将于近期开展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旨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让干部带头遵守文明行为,做好广大群众榜样。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6日,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涵盖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总则、文明行为、鼓励与促进、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的内容;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类型,总分100分,考试必须达60分以上才算过关,成绩计入干部实绩个人档案。
据了解,为确保考试取得好成绩,该镇一是成立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整治创建办和纪委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考风考纪、考试命题、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二是向广大干部职工发放《条例》宣传折言,再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加深对《条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三是向广大干部职工发出考试通知,让干部职工提前学习、提前准备。(张应江)
作者: 编辑:王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