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接到市民投诉的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就此事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立即报县文明办后再上报省、市文明办。现将处理情况进行如下回复:
各县直单位自收到县文明办通知后,立即对市民投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其处理结果如下:
1、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结合城区发展需要,同时根据周边市民反映强烈,于是,几家单位联合对我县城区以往存在的占道经营夜宵店进行了全面取缔,一律不让夜宵店在店外人行道进行经营,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2、以前已经形成夜宵市场的小吃街、印象步行街以及其他零星夜宵店将全部规划到城区七号路进行夜宵经营。
3、即使搬迁到七号路的夜宵店经营时间也不能超过十二点,而且要求消费者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4、以往在城区小吃街、印象步行街以及其他零星夜宵店,若将继续在原地方进行经营,将严格控制越门经营,而且经营时间不能超过晚上十一点,顾客不能大声喧哗。
5、原西门车站搬迁后,将作为我县夜宵市场,部分夜宵经营户可以搬进车站内进行经营活动。
正安县文明办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