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学习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7-09-26 15:07  来源:荔波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图为:荔波县召开《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会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荔波县广泛开展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推动全域文明旅游和打造文明之城。

  一、抓新闻宣传,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一是抓新闻报纸宣传,利用《荔波新闻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文印发《条例》并附解读,让普通百姓深入了解《条例》精神;二是抓电视宣传,全文播放《条例》并进行解读,用直观的电视画面解读《条例》精神;三是抓微信宣传,通过《荔波宣传》及《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荔波》官方微信广泛学习宣传《条例》条例精神。

  二、抓社会宣传,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一是抓公益广告宣传,利用3块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条例》精神;二是利用建筑工地围墙开展“文明荔波你我同行”、“文明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明创建”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条例》精神;三是利用城区8块大型LED显示屏和210家宾馆酒店显示屏及景区景点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条例》内容、标语及文明旅游宣传视频,广泛宣传《条例》精神。

  三、抓活动宣传,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印发《条例》20000本进行普法,抓好全省旅发会前期的文明旅游工作。拟将《条例》作为12·4重点宣传内容,利用赶集日、广场文化、新米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结合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村(居)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全面提升全民文明道德水平。

  四、抓宣讲宣传,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通过“恩铭讲堂”抓宣讲《条例》活动,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进程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打造人人都是文明形象,处处都是文明环境;通过德师抓宣讲《条例》活动,组织县内省、州德师到学校、企业、机关等开展《条例》宣讲,推动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尊德守礼的良好氛围;通过党校教师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学习、抓部署、抓指导、抓培训,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培养干部文明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自觉遵守公共文明行为规范。(陈祖泉)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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