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2017-09-22 15:18  来源:长顺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做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发挥《条例》对市民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长顺县47名退休老干部志愿者精心组织,自发走上街头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带动市民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精神文化氛围。

  随着长顺县文明办面向全县发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作为“文明监督员”的退休老干部们已经行动了起来,不仅拿起手机走到街头巷尾监督不文明现象,更是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文明创建的第一线。走上街头向市民、游客倡导文明行为,并劝诫路人不文明举止、亲自捡拾公共场所垃圾,以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涂、乱画、乱刻,不损坏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花草树木……”。“文明监督员”不仅把“文明条例”谨记在心,还走进各中小学校,倡导所有的中小学生都要做到文明出行,与爷爷奶奶们一起倡导文明行为。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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