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争做蓝莓名镇文明人
2017-09-20 14:58 来源:麻江县委宣传部

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2017年9月18日,宣威镇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县驻镇部门负责人,在镇政府会议室学习该《条例》。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县部门驻镇单位负责人、第一书记共计90余人参会。
会议着重从公民应当维护公共持续、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就医等方面组织对《条例》进行全文学习,会议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活学活用《条例》,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争做蓝莓名镇·幸福宣威文明人,提升宣威形象。
会议强调,作为未来的农业文化旅旅游大镇,要将《条例》精神贯彻工作始终,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在工作中不断规范文明行为,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文明服务前来宣威办事、旅游的每一位人员,让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工作中体现宣威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蓝莓名镇·幸福宣威人敬业奉献、明礼诚信的风采。
会议要求,立即转发文件至每位干部职工和各村(居)、学校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镇村及各部门、学校要积极通过标语、会议、宣传栏、QQ群、微信群、短信做好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创各级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村寨、文明学校,打造幸福、和谐、文明宣威。(胡英凯)
作者: 编辑:王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