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举措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

2017-09-19 15:59  来源:纳雍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切实抓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提升全镇广大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党员群众的文明素质,纳雍县勺窝镇认真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周密组织,采取“五抓”措施强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抓组织、强化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出台后,该镇党委高度重视,把《条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制定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学习宣传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同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学习宣传领导小组,下设18个学习宣传工作组,覆盖全镇17个村(社区)和镇直单位、各中小学。

  二是抓学习,提升素质。《条例》出台后,该镇立即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原文学习,做好干部职工表率,并组织所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村(社区)干部集中学习,提升自身文明质素。同时,充分利用“周一大讲堂”,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让广大干部职工知道贵州公民应该遵守的七类文明行为及违反《条例》应该受到的法律处罚,要求干部职工从自身点滴文明做起,做一个文明崇德的勺窝人。

  三是抓宣传,营造氛围。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该镇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LED等资源优势,将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打印成纸质粘贴在工作宣传栏上,印制在LED显示屏上,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学,并充分利用QQ、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现代媒体,引导家人和亲朋好友加强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提高群众知晓率,推进村(居)民文明素质提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制作宣传折页10000余份,发放到每位干部职工、每户农户和中小学生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抓监督,形成合力。该镇在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过程中,坚持“早动员、多宣传、强监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股站所以及工作人员自觉加强学习的主动性,倡导文明风尚,传递正能量,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加强相互监督,完善举报机制,促进《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是抓考核,强化督促。为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落到实处,该镇将《条例》学习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五城同创、文明创建等同考核、同部署,纳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月工作考核内容,并整合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讲习所、农民夜校等资源优势,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学习,由整治创建办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当月工资挂钩。

  目前,该镇已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1次,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印制宣传折言100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5条(幅),大喇叭播放100余次,召开群众会传达学习17次。

作者: 编辑:王珏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