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成功打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
9月15日,绥阳县举行“同心致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成果发布会,并宣告绥阳幸福美食街作为示范街正式开街迎客。市工商局局长李广勤,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宗勤,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宝平,县政协副主席王琳,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及部分商家代表、群众代表参加发布会。

图为:创建成果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李广勤、张宗勤、王宝平、王琳分别向30户商户授予“守法诚信经营创建单位”牌匾;会议还分别表彰了绥阳县“同心致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宣传口号奖、形象标识奖获奖人员。
5月,绥阳县启动“中国诗乡·诚信绥阳”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并选定绥阳县领航幸福城作为示范创建点。创建活动由县委统战部牵头,贵州天睿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贵州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创单位,县市监局对示范创建全面指导。整个创建活动分“宣传、改造、发布”三个阶段,期间,绥阳县在美食街设置了广场音响,休闲凉亭、座椅,广场文化展板,文明餐饮诚信经营形象旗,形象创意雕塑等。其中,作为美食街“美食符号”的标志性雕塑——绥阳第一“碗”也在当日首次亮相,这件直径4.97米、高8米、耗资近30万元的美食雕塑,以绥阳银丝空心面为主题,结合诗乡文化综合展示了绥阳旅游形象。
创建活动中,绥阳县在全县经营场所内开展诚信单位创建评比,授予20多家参评单位“守法诚信经营户”牌匾,同时通过部门联动、环境优化、设施改造政府扶持、现场培训等方式,将幸福美食街打造成全县“同心致富示范街”“诚信守法示范街”“放心消费示范街”“小微企业孵化园”。
张宗勤讲到:“绥阳将在2020年前,力争在全县消费环节经营者中,培育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66家,推荐市级放心消费单位11家,省级放心消费单位6家。”
绥阳县还通过发布“红黑榜”强化美食街经营监管,每月发榜1次以上,督促所有入驻幸福美食街的经营者都能守法经营,荣登“红榜”。
“对创建期间违反考核指标标准、有‘黑榜’记录的,经认定后收回‘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牌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在绥阳县各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田其华表示。
这是一条展示绥阳形象的示范街,也是一条丰富绥阳市民饮食生活的美食街。“现在好啦,不仅经营环境改善了,幸福美食街开发商还给了我们巨大优惠,而且在政府的帮助下享受到了微企扶持政策。”幸福美食街“子夜轩”烧烤店主回忆,以前在洋川河边的钢架棚内经营,道路泥泞,冬天漏风,夏天漏雨,经营环境很恶劣,苦了经营者,也苦了前来消费的市民,更影响了绥阳市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