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各地组织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7-09-12 16:03  来源:贵州文明网

【专题】文明行动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今年于10月1日起施行。贵州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学习活动,该条例是全国首个省级促进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会议学习了总则、文明行为、鼓励与促进等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各界促进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

  铜仁市多措并举抓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

  江口县城区《条例》宣传

  为做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发挥《条例》对市民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铜仁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带动市民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精神文化氛围。

  创新宣传形式,提升群众知晓率。组织开展《条例》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扩大市民知晓率。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市中小学“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必学内容,利用课外活动、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载体,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主题班会、举行演讲比赛等宣传《条例》;组织了区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宣传委员和志愿者走上城区街头、奔赴乡镇,在人流密集处、乡镇赶集日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了20多场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共计发放《条例》书本5000余册。各单位部门深入贫困帮扶村向村民面对面进行《条例》的宣讲,引领农村文明风尚。

  夯实宣传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发挥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优势,立体式、多维度对《条例》进行解读宣传。在铜仁日报全文刊登《条例》,邀请法治专家对《条例》出台背景、意义、亮点等进行解读;同时利用《身边文明事》《曝光台》栏目,进一步挖掘各地文明先进典型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在铜仁广播电视台开设《美好生活——晒晒我的获得感》《梵净时评》等专栏,配发新闻评论,市、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刊播文明故事。

  铜仁市江口县多举措强力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8月3日出台以来,特别是8月17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后,江口县认真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周密组织,多举措强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抓好学习教育,提升思想境界。全县利用覆盖城乡的道德讲堂为主阵地,105个县直部门、10个乡镇(街道)、104个村(社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集中学习。此外,还在大的自然村寨以开院坝会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条例》的宣传教育。通过这些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实现了《条例》学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村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使全县人民群众的的文明意识和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特别是县属媒体严格按全县实施方案,做强做细宣传工作。目前,全县已发放《条例》宣传彩册1000本,制作高炮广告3幅,宣传栏116块,微视江口刊发三期,江口县广播电视台在每天黄金时段定期播报,江口县门户网等转载《条例》全文及相关报道,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声势、有效果。

  毕节市纳雍县宣传《文明行为条例》办法多

  纳雍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围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内容,按照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开学之际,提前谋划、安排、部署,多渠道抓好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条例》宣传、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一是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学后,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各个学校开学第一课学习内容,各班利用班会课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学生进行宣传,起到“小手拉大手”作用,不但规范学生文明行为,同时对家长起到促进作用,效果突出。

  二是抓好农村空中宣传阵地。利用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大喇叭”宣讲,在早、中、晚三个时段进行宣传,强力灌输《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抓道德讲堂宣传。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道德讲堂必须讲解内容,开展宣讲,推进《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普及率。

  三是利用媒体、广告宣传。制作《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折页在人群集中地点进行发放,利用单位、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同时在“珙桐纳雍”、电视、报纸等进行宣传,使市民耳濡目染,不断规范文明行为,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清镇市集中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8月25日下午两点,百花社区党委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学习大会,集中传达学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孙丽萍主持。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村民学校、流动党校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层层传达学习。

  二是各部(室)要将《条例》贯穿到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

  三是各联系村(居)部(室)及班子成员要深入村(居)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坝坝会等方式集中宣讲《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组织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大家正在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9月1日上午,六枝特区妇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由妇联主席李玉萍主持,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部五十一条内容。

  李玉萍强调:精神文明建设是六枝特区妇联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发挥妇联“团结、友爱、互助、阳光”八字精神,加强自律,做好宣传,严格遵守《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各项内容,提升单位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求单位负责人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新媒体媒介和组织各类培训机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参与文明建设。

  毕节市黔西县委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图为会议现场

  9月7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卢林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研究通过了《黔西县学习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方案》。

  卢林要求:一是要及时印发黔西县学习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方案》,指导各单位抓好工作开展;二是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县委党校在全县组织理论宣讲,各单位要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加大《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广度,贯彻实施力度;三是营造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黔西报、黔西广播电视台设立学习贯彻《条例》专栏,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结合文明城市、文明乡镇等“五大”文明创建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县掀起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四是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内各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五城同创”督查考核内容。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贯彻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硬,促进黔西经济健康发展。

  毕节市纳雍县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活动

  为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近日,纳雍县多措并举,集中组织开展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学习活动,掀起宣传学习和践行条例新热潮。

  据悉,此次活动紧紧围绕“五进”为主题,一是进机关,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通过例会、学习会、读书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通过干部带头学,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干部的引领作用;二是进学校,全县各中小学按照开一节班会课,出一期校刊,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次庄严承若为“四个一”的要求,将条例从娃娃学起,从娃娃抓起;三是进社区,各街道以学习条例为契机,通过道德讲堂、楼道电梯、宣传栏、小区广播等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打造文明主题小区,营造时时学条例,处处讲文明的浓厚氛围;四是进农村,各乡镇通过群众会、板凳会、院坝会组织广大群众学习,利用大喇叭响起来,每天进行播放,县文明办以条例为主要内容,制作小折页、绘制墙绘等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五是进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全县民营企业发出“文明创建显身手,学习条例我为先”的号召,得到积极广泛的响应。

  遵义市余庆县专题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专题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8月28日,余庆县委宣传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对《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全文原文学习,并就《条例》对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作用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县委宣传部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用《条例》约束个人行为,无论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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