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集中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7-09-12 15:33  来源:清镇市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8月25日下午两点,百花社区党委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学习大会,集中传达学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孙丽萍主持。

  会议指出,2017年8月3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旨在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该《条例》共分为五章,分别是总则、文明行为、鼓励与促进、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共有五十一条内容。会上,社区副主任刘道快对《条例》内容进行大纲式地传达,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初步学习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会议要求: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村民学校、流动党校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层层传达学习。

  二是各部(室)要将《条例》贯穿到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

  三是各联系村(居)部(室)及班子成员要深入村(居)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坝坝会等方式集中宣讲《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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