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多措并举抓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

江口县城区《条例》宣传
为做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发挥《条例》对市民文明行为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铜仁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带动市民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精神文化氛围。
全面动员部署,确保有序开展。《条例》出台后,铜仁市立即下发《关于做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铜文明办〔2017〕21号),从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等方面对宣传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形成合力,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确保宣传取得成效。目前,各区县、市直各单位、市属媒体已制定了实施方案,市人大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人大常委会建议议题范围,保证了《条例》学习宣传扎实有序开展。
创新宣传形式,提升群众知晓率。组织开展《条例》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扩大市民知晓率。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市中小学“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必学内容,利用课外活动、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载体,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主题班会、举行演讲比赛等宣传《条例》;组织了区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宣传委员和志愿者走上城区街头、奔赴乡镇,在人流密集处、乡镇赶集日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了20多场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共计发放《条例》书本5000余册。各单位部门深入贫困帮扶村向村民面对面进行《条例》的宣讲,引领农村文明风尚。中国电信铜仁分公司、中国移动铜仁分公司、中国联通铜仁分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群发公益短信30000余条。依托“三下乡”“文艺进社区”文艺巡演活动,以横幅、展板等方式宣传《条例》,组织文艺工作者根据《条例》内容创作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同时各地开展“五大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活动,倡导点亮微心愿、无偿献血、礼让斑马线、文明劝导等文明行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条例》,形成社会示范效应。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夯实宣传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发挥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优势,立体式、多维度对《条例》进行解读宣传。在铜仁日报全文刊登《条例》,邀请法治专家对《条例》出台背景、意义、亮点等进行解读;同时利用《身边文明事》《曝光台》栏目,进一步挖掘各地文明先进典型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在铜仁广播电视台开设《美好生活——晒晒我的获得感》《梵净时评》等专栏,配发新闻评论,市、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刊播文明故事。在“同仁社区”网上平台组织网民讨论跟帖,为《条例》颁布实行营造浓厚的网上互动氛围。借助“微铜仁”“铜仁微报”“文明铜仁”及各区县、各部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网络传播矩阵,联动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条例》资讯。累计转载发布相关宣传信息30余篇,推送微信、微博100余条。
下一步,铜仁市将根据《条例》精选内容,创新设计通俗易懂的“口袋书”,印制宣传手册、宣传画、购物袋等宣传品,在国庆、中秋、重阳、“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同时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督查内容,督促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将《条例》宣传工作持续开展,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