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宣传《文明行为条例》办法多

2017-09-06 14:54  来源:纳雍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纳雍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围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内容,按照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开学之际,提前谋划、安排、部署,多渠道抓好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条例》宣传、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一是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学后,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各个学校开学第一课学习内容,各班利用班会课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学生进行宣传,起到“小手拉大手”作用,不但规范学生文明行为,同时对家长起到促进作用,效果突出。

  二是抓好农村空中宣传阵地。利用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大喇叭”宣讲,在早、中、晚三个时段进行宣传,强力灌输《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

  三是抓道德讲堂宣传。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道德讲堂必须讲解内容,开展宣讲,推进《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普及率。

  四是利用扶贫攻坚讲习所开展宣讲。在开展扶贫攻坚宣讲中,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宣讲内容,灌输扶贫知识时,讲解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五是利用媒体、广告宣传。制作《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折页在人群集中地点进行发放,利用单位、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同时在“珙桐纳雍”、电视、报纸等进行宣传,使市民耳濡目染,不断规范文明行为,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尹勇)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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