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 推荐身边的“最美老人”

2017-08-17 15:22  来源:贵阳晚报

【专题】文明行动

  8月15日,贵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消息,即日起至10月28日,开展贵阳市“福彩杯”“最美老人”和“孝老敬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展现广大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让贵阳成为“幸福之城”。

  截至目前,贵阳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达63.3万人,比2016年净增4万;老龄化率(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率)达16.05%,即每100人中就有16名60岁以上老年人。

  本次活动主题是“彰显长者风采、弘扬孝老美德”,由贵阳市老龄委主办,贵阳市老龄办、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人社局、贵阳市文明办承办。评选范围和名额分别是:

  “最美老人”:凡具有贵阳市城乡户籍且年满60周岁(1957年8月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以及在贵阳市居住3年以上且取得暂住证年满60周岁老年人均可参评,评选名额10名。

  “孝老敬老之星”:凡具有贵阳市城乡户籍,以及在贵阳市居住3年以上且取得暂住证的人员均可参评。参评者可以是老人的子女、婿媳、孙辈等直旁系晚辈,也可以是不具有血缘关系但长期赡养老人的公民,评选名额10名。

  据介绍,此次评选分为宣传动员(8月15日—8月30日)、提名推荐(9月15日前)、初步筛选(9月20日前)、确定人选、公示评议(10月15日前)、表彰奖励(10月28日重阳节前)等6个阶段。其中的提名推荐,各区(市、县)老龄办在评选基础上各推荐3名报贵阳市评委会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也可直接向贵阳市老龄办提名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和2000字以内的介绍材料、两张2寸免冠个人照片(含电子版)。

  评选办公室电话为:0851—85620980。

  评选标准

  一. “最美老人”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遵纪守法,诚信度高,事迹真实感人,代表性强,社会影响力突出;

  2.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等方面事迹突出;

  3.在弘扬正气、传播社会正能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

  4.在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关心下一代方面事迹突出;

  5.在推动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老年文化教育、老年维权、移风易俗、银龄行动中贡献突出;博学有才,有爱心、热爱公益。

  二.“孝老敬老之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遵纪守法,有责任心,诚信度高,事迹真实感人,有代表性,社会影响力突出。

  2.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突出,感人至深,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3.义务赡养扶助社会老人,事迹典型,深受公众敬佩,在社会上广为传颂;

  4.热心捐助老龄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社会影响;

  5.在为老服务岗位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社会公众一致好评。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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