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民反映织金县人民医院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经县发改局调查核实,织金县人民医院停车场于2016年8月1日与县新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该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收取停车费用,根据《织金县发改局关于调整织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医院停车场“一天24小时内累计收费不得超过30元”,但织金县新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对收费标准内容完整公示,且对一些临时停车车辆未按一天30元上限收费,存在超标收费情况,对此问题,县发改局对该公司处以1600元的罚金,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对多收取的费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张榜清退。
织金县整治创建办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