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六整治”夯实“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大方”活动
为扎实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大方”工作,深入开展“六城同创”创建工作,保障全县“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大方”工作取得实效,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开展“六整治”活动,实现环境全面提升。
一、户外广告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安全牢固。严厉查处各类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拆除道路两侧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店面广告。集中整治奢香大街等主要街道的各类非法设置、抵挡次户外广告以及大小不统一、位置不一致、破损陈旧牌匾。
二、户外经营整治。坚持疏堵举措、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取缔奢香大道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行为。加强对街港临时摊点的规范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严禁沿街堆放建材、建筑垃圾和占道施工;对市场周边道路两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市场内外摆放无序、乱摆摊担等问题。
三、非法小广告整治。集中清理主要街道道路两侧、重要场所周边建(构)筑物和设施外立面的非法小广告。路灯、电线杆、路标牌等临街设施,根据“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由产权(责任)单位负责维护、清理;涉及通讯号码的,由有关部门停止通讯业务并依法处罚;沿街商店应当保持其门头、橱窗整洁,对乱贴、乱画不符古镇容貌标准的,由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理,对公共部分由市政工作组负责清理。
四、乱扯乱挂整治。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悬挂业务宣传、节庆标语以及公益性的宣传横幅的行为。全面清理主次道路两侧影响市容的各类乱扯乱挂现象。
五、油烟污染整治。严肃查处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噪音扰民和乱排污水行为,保障餐饮业油烟排放达到标准。
六、建筑工地整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严肃查处工地围挡挡板不规范、杨尘污染、施工现场封闭不严、沿街堆放建材和建筑垃圾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