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诚信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上台阶

2017-06-22 15:18  来源:兴仁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兴仁县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守基础。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认真落实“简、优、限”的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少环节,压缩时限。对已取消、已调整的审批事项,加强监管,防止反弹,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抓好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务和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均纳入服务中心办理,凡是进入中心的部门必须确保人员到位、项目到位、授权到位、服务到位,切实提高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二是加强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民生政策措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重大突发事件及舆情引导等相关情况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深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监管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主体诚信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结合“三项清理”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采管分离”的机制,促进公开、公平采购。

  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细化标准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廉洁高效执法。二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凡明令禁止的要一律取消,保留的项目统一编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收费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县直机关行政职权的梳理、审核和行政职权目录的编制公告工作,抓好各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细化与明确工作,制作好运行流程图。

  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管理办法,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征地拆迁、矿群矛盾和产权纠纷、水库移民安置、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涉法涉诉信访等方面的群体性事件。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公平竞争权的犯罪,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以及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深化以城市城镇报警监控系统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和经费保障,增强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和行政问责。一是把查处涉及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并严肃处理。对故意刁难、敲诈勒索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干扰和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特别是在项目审批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坚决严厉惩治。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决不姑息,增强案件查处的震慑力。建立健全案件协查机制,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力量,增强案件查处的整体合力。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并督促完善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不守诚信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单位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李鑫波)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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